【墨西哥经商指南】之二 墨西哥进口法规
墨西哥财政和公共信贷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ADMINSTRACION GENERAL DE ADUANAS DEL SERVICIO DE ADMINISTRACION TRIBUTARIA DE LA SECRETARIA DE HACIENDA Y CREDITO PUBLICO)是墨西哥货物进出口的权威监管机构。根据墨西哥《海关法》,海关总署跟财政部税务总局行政上是从属关系,但在业务上是完全独立的政府机构。
一、进口关税
墨西哥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进口关税率主要是援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海关估价法,对其进口商品征收若干种从价关税率,关税从零到最高的20%。墨西哥关税清单经常变更,变更通知在官方日报(DIARIO OFICIAL)公布。对墨有出口业务的公司要关注官方日报公布。最简单的方法是要求海关代理及时通报所涉及税率的变更,以免因不知情造成损失。
墨西哥海关关税(IMPUESTO GENERAL DE IMPORTACION、简称IGI)、海关手续费(DERECHO DE TRAMITE ADUANERO、简称DTA)、增值税(IMPUESTO AL VALOR AGREGADO、简称IVA)等进口税费要用比索支付。墨西哥海关根据货物到墨西哥口岸当日的官方汇率换算成比索。进口税费缴纳基数是FOB货值和远洋运费中的海洋运费的总值。
墨西哥海关规定,假如进口价格是C & F 或CIF,远洋运费在报关时要分列成海洋运费和内陆运费。海运运费是指出运港到墨西哥港口的运费,内陆运费是指墨西哥港口至内陆海关的运费。海洋运费计入进口税费缴纳基数,而内陆运费不计入进口税费缴纳基数。
墨海关对远洋运费的分列没有明确规定。以前要求进口商每年从船公司开具一年有效的运费分列证明。现在由进口商自行掌握。建议进口商就如何分列运费征得船公司书面确认,而且最好是每隔1到3年跟船公司书面确认一次。
墨西哥海关对各类进口商品征收海关附加税(亦称海关服务费)。税率为进口商品离岸价格加海运运费总值的0.8%。墨西哥海关规定,若进口商运抵墨西哥的实际进口商品超过商业发票所注明的进口量的10%,或者属于商业发票未列的商品,海关将这些商品作为违禁品予以没收,同时对进口商处以罚款。
(部分文章节选自广东省地图出版社出版的《走进墨西哥》一书。作者:谢沛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