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地证种类大分享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29
产地证种类大分享
我们经常见到的产地证有C/O、FORM A、FORM E、FORM F、亚太协定、中巴产地证、秘鲁产地证等等。
1、一般产地证(C/O)全称:CERTIFICATE OF ORIGIN
一般原产地证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
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任何国家都可以做CO。
2、FORM A 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全称: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世界给予我国优惠的国家有38个(也就是说,只有出口到这些国家才做F/A):
欧盟27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
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3、FORM E 是中国-东盟自贸区使用的优惠性原产地证书。
目前,我国对外签发FORM E证书的国家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10国。
FORM D 是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FORM D等于FORM E,一般国外喜欢叫FORM D)
4、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单个中国-智利自贸区FORM F原产地证书!
5、《〈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P/FTA) 对巴基斯坦可以签发《〈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2006年1月1日起双方先期实施降税的3000多个税目产品,分别实施零关税和优惠关税.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的关税将在2年内分3次逐步下降,
2008年1月1日全部降为零,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为22%.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1%到10%不等。
6、《〈亚太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FORM M) 可以签发《亚太协议》
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韩国、斯里兰卡、印度等3个国家,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0%到30%不等。
7、中新产地证FORM N(中国-新西兰)证书
英文名称:《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FOR THE FREE TRADE AGREEMENT BETWEEN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GOVERNMENT OF NEW ZEALAND》,简称《中国—新西兰证书》。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关税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签发,限于已公布的《协定》项下新西兰给予关税优惠的产品。这些产品必须符合《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列入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清单的,必须符合相应的特定原产地标准。
8、秘鲁产地证CHINA-PERU FTA,《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
9、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全称是 CERTIFICATE OF ORIGIN (TEXTILE PRODUCTS),简称也是C/O ,为了和一般的C/O区别,你可以说C/O FOR TEXTILE PRODUCTS
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是针对出口欧盟国别的纺织类出具的产地证,是在贸工局机构申请。
纺织品出口到欧盟需办理纺织品产地证:
①、欧盟设限8个类别:4 ,5, 6, 7, 20, 26, 31, 115由原来的许可证改为产地证,包括其它类别需办理纺织品产地证。
②、欧盟原15国: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爱尔兰、西班牙、葡萄牙、希腊、瑞典、芬兰、奥地利。新增10国: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文泥亚、塞浦路斯、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斯洛伐克、马耳他。后新增2国:罗马尼亚、保加利亚。
10、台湾ECFA优惠原产地证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是海峡两岸遵循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结合两岸经济发展的现状和特点,按照平等互惠原则签署的经济合作协议。该协议于2010年9月12日生效。按照ECFA协议,2011年1月1日起两岸全面实施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大陆方面对台降税产品达539项,包括农产品、化工产品、机械产品、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纺织产品、轻工产品、冶金产品、仪器仪表以及医疗产品等十类。大陆出口到台湾的267种货物也可享受关税减免进入台湾市场。主要涉及矿产品、化工产品、塑料、橡胶及其制品、纺织原料、玻璃制品、机械产品及杂项制品等。大陆出口到台湾的267项货物,凭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简称“ECFA证书”),可以享受关税减免待遇进入台湾市场。所有清单内产品将逐步降低关税,并在3年内全部降为零。
这些的话,是要在商检局的系统或者贸促会的网上注册的,而且还要去贸促会和商检局注册备案,才能够做,而且还得考试,有手签员才可以。
如果不注册备案,那就得从代理手上买经贸促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商检局注册、授权、专业办理出口货物的产地证(C.O)、普惠证(F.A)及商检、植检等多方面的业务。
1、一般产地证(C/O)全称:CERTIFICATE OF ORIGIN
一般原产地证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
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任何国家都可以做CO。
2、FORM A 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全称: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世界给予我国优惠的国家有38个(也就是说,只有出口到这些国家才做F/A):
欧盟27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
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3、FORM E 是中国-东盟自贸区使用的优惠性原产地证书。
目前,我国对外签发FORM E证书的国家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10国。
FORM D 是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FORM D等于FORM E,一般国外喜欢叫FORM D)
4、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单个中国-智利自贸区FORM F原产地证书!
5、《〈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P/FTA) 对巴基斯坦可以签发《〈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2006年1月1日起双方先期实施降税的3000多个税目产品,分别实施零关税和优惠关税.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的关税将在2年内分3次逐步下降,
2008年1月1日全部降为零,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为22%.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1%到10%不等。
6、《〈亚太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FORM M) 可以签发《亚太协议》
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韩国、斯里兰卡、印度等3个国家,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0%到30%不等。
7、中新产地证FORM N(中国-新西兰)证书
英文名称:《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FOR THE FREE TRADE AGREEMENT BETWEEN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GOVERNMENT OF NEW ZEALAND》,简称《中国—新西兰证书》。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关税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签发,限于已公布的《协定》项下新西兰给予关税优惠的产品。这些产品必须符合《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列入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清单的,必须符合相应的特定原产地标准。
8、秘鲁产地证CHINA-PERU FTA,《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
9、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全称是 CERTIFICATE OF ORIGIN (TEXTILE PRODUCTS),简称也是C/O ,为了和一般的C/O区别,你可以说C/O FOR TEXTILE PRODUCTS
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是针对出口欧盟国别的纺织类出具的产地证,是在贸工局机构申请。
纺织品出口到欧盟需办理纺织品产地证:
①、欧盟设限8个类别:4 ,5, 6, 7, 20, 26, 31, 115由原来的许可证改为产地证,包括其它类别需办理纺织品产地证。
②、欧盟原15国: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爱尔兰、西班牙、葡萄牙、希腊、瑞典、芬兰、奥地利。新增10国: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文泥亚、塞浦路斯、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斯洛伐克、马耳他。后新增2国:罗马尼亚、保加利亚。
10、台湾ECFA优惠原产地证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是海峡两岸遵循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结合两岸经济发展的现状和特点,按照平等互惠原则签署的经济合作协议。该协议于2010年9月12日生效。按照ECFA协议,2011年1月1日起两岸全面实施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大陆方面对台降税产品达539项,包括农产品、化工产品、机械产品、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纺织产品、轻工产品、冶金产品、仪器仪表以及医疗产品等十类。大陆出口到台湾的267种货物也可享受关税减免进入台湾市场。主要涉及矿产品、化工产品、塑料、橡胶及其制品、纺织原料、玻璃制品、机械产品及杂项制品等。大陆出口到台湾的267项货物,凭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简称“ECFA证书”),可以享受关税减免待遇进入台湾市场。所有清单内产品将逐步降低关税,并在3年内全部降为零。
这些的话,是要在商检局的系统或者贸促会的网上注册的,而且还要去贸促会和商检局注册备案,才能够做,而且还得考试,有手签员才可以。
如果不注册备案,那就得从代理手上买经贸促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商检局注册、授权、专业办理出口货物的产地证(C.O)、普惠证(F.A)及商检、植检等多方面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