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秘鲁自贸协定升级进行时
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秘自贸协定” ) 升级, 将是我国继中国—东盟、中国—智利、中国—新加坡和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升级后开展的第五个升级谈判。
自2018年11月中秘自贸协定升级谈判正式启动后,2019年4月中秘自贸协定升级第一轮谈判暨中秘自贸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根据中国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司长张少刚的介绍,刚刚结束的中秘自贸协定升级第一轮谈判取得了积极进展。升级谈判的中秘自贸协定将涉及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以及原产地规则等多个领域,为中秘经贸投资迎来新一轮高潮。
10年的中秘贸易增长
据悉,中秘自贸协定是我国已签署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最高的自贸协定之一,也是我国与拉丁美洲国家达成的第一个一揽子的自贸协定。该协定于2009年4月签署,2010年3月开始实施,自实施以来成效显著,带动了双边经贸关系快速发展。目前,秘鲁已成为我国在拉美地区第四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投资对象国。自贸协定签署后,我国即跃居秘鲁第一大贸易伙伴,也是其主要投资来源国之一。据商务部最新介绍,自协定实施以来,我国和秘鲁的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累计超过1200亿美元。其中,2018年,双边货物贸易额达231亿美元,同比增长14.7%,是协定实施前的3.6倍。2018年前三季度,中秘双边服务贸易进出口额达12.2亿美元,同比增长33.4%。投资方面,目前秘鲁已成为中国企业赴拉美投资的优选目的地,在秘鲁的中资企业数量已达到170余家,比自贸协定实施前增加了近7倍。
货物贸易方面,中秘自贸协定给企业和消费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得益于中秘双方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双方各自优势产品得以以更具竞争力的价格、更便利的渠道进入彼此市场。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秘鲁的鲜葡萄、鳄梨、鱼油和蔓越莓等产品陆续登陆我国市场,丰富了我国消费者的选择。同时,我国企业以更优惠的条件获取来自秘鲁的各种产品,比如饲料用鱼粉、水产品、铜、铅、锌和铁等矿产品。我国的手机、汽车、摩托车和工程机械等在秘鲁市场表现不俗。中秘自贸协定充分发挥出两国经济的互补性,挖掘出双边贸易的增长潜力,使两国贸易规模持续扩大,实现了互利共赢。
尤其我国与秘鲁在自贸协定中进行了知识产权有关的合作,秘鲁对我国22种产品提供地理标志保护,包括安溪铁观音、绍兴酒、涪陵榨菜、宁夏枸杞、景德镇瓷器、镇江香醋、普洱茶、西湖龙井茶、金华火腿、山西老陈醋、宣威火腿、龙泉青瓷、宜兴紫砂、库尔勒香梨、岷县当归、文山三七、五常大米、通江银耳、巴马香猪、泰和乌鸡、福鼎四季柚和南京云锦;我国对秘鲁的皮斯科酒等4种产品也提供了地理标志保护。地理标志保护为我国具有明显地域特色的商品走出国门拓展秘鲁及拉丁美洲市场提供了重要法律保护。
服务贸易方面,我国与秘鲁在自贸协定中进一步开放了服务市场,减少了服务业的准入限制。我国的采矿、研发、中文教育、中医和武术等90个分部门在秘鲁获得与其国民相同的待遇,这些待遇也是秘鲁给予其他外国投资者待遇中最高的;同时我国在采矿、咨询、翻译、体育和旅游等16个分部门对秘鲁给予了同样待遇。特别是秘鲁人口中有近1/10为华裔,秘鲁承诺在武术和中医领域给予我国以国民待遇,这将有利于我国相关从业人员在秘鲁寻得好的就业机会,同时让更多秘鲁人能领略到博大精深的中医文化和中华武学的神奇魅力。
出口秘鲁企业须知“三宜”
出口企业要更充分地用好中秘自贸协定的优惠政策,可参考商务部为此提出的3点建议和技巧。
首先,企业宜主动研究并吃透中秘自贸区的优惠政策。进出口企业须积极了解和掌握中秘双方产品关税减让范围和减让幅度,用好用足自贸协定带来的优惠;生产企业可根据自身特点和自贸协定相关规定适当调整产品结构,使产品既适销对路,又能够充分享受自贸协定优惠。
其次,企业宜在营销等环节用好用足中秘自贸协定的优惠措施。比如,在与外商谈判时,注意利用优惠来争取利益,以关税的降低作为谈判签约的筹码,从而争得主动权,分享关税减免的好处,降低出口成本,提高出口收益。在出口业务中,注意向有关机构积极申领中秘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并知会进口商,由其提交秘鲁海关;在进口业务中,注意提醒出口商提供优惠原产地证书,在进口报关时享受优惠关税,降低进口产品成本。
最后,企业宜利用中秘自贸协定处理好贸易争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贸协定就中国和秘鲁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应的争端解决程序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比如,协定第139条就投资中可能发生的投资者与东道国的争端规定了相应的争端解决程序,为投资者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各类企业宜把握相关条款的内容,维护好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