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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盐田码头出现货柜着火事故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04

今天7月4日上午11时06分收到爆料,中远海运订舱的1x40重柜在码头堆场发现冒烟。

 

柜号:BMOU48123**,

卸货港:长滩,

货名:锂离子蓄电池,

UN no.:3480,IMDG code class:9。

 

注:图片未经证实

 

随后,盐田区消防和海事对该柜进行了应急处置,货物从柜里倒出后出现明火燃烧,目前货物已无明火及冒烟,目测状况稳定。

 

   相关信息    

经华南公司排查,该发货人订舱的除BMOU48123**冒烟着火柜外,还有另外2个柜TIIU46407**TGHU69776**在盐田码头堆场,华南公司已HOLD柜暂停出运。经再次排查,该发货人还有7个柜分别在**船上,后续处理方式目前不详。

 

经查询:

  • 柜号:BMOU48123**的集装箱目前扣留状态为PV,Y2(等待下一航次),危险品内容:3480,9,06月29日还柜,6月29号放行。

     

  • 柜号TIIU46407**的集装箱目前扣留状态为PV(等待下一航次),危险品内容:3480,9,06月30日还柜,7月1号放行。

     

  • 柜号:TGHU69776**的集装箱目前扣留状态为PV(等待下一航次),危险品内容:3480,9,06月29日还柜,7月1号放行。

     

疑似所有柜子的订舱货代公司为瑞*公司。



   结语   

现在正值盛夏,天气炎热,集装箱在阳光暴晒下的内部温度会超过50甚至60度以上,无论是正规还是非正规方式出运电池类货物的,一定要充分考虑天气因素,顶部不要装满贴着铁皮,有条件的可使用冷冻柜。

 

另外,经咨询财保网Tank,大概意思就是:如果电池生产单位资质齐全、运输单证齐全、产品质量经测合格,物流公司及码头没有失误操作的情况下,自燃属于意外事故,自燃货物的货主无需承担责任,当然也找不到别人赔偿货值。如有其他周边货物被烧,也属于无主责任。除保险赔偿外,无人赔偿。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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