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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明海运宣布:YM MOBILITY轮,共同海损!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21

8月20日,阳明海运官网发布公告,8月9日,于宁波港三期码头之阳明动明轮 (YM Mobility)船头甲板上的货柜发生爆炸,地方港口当局开展了灭火行动,据报火已被扑灭,目前正在进行检查。

前文现场回顾:

突发!宁波港三期码头发生严重爆炸事故!

爆炸事件后续:港口、海事局、船公司严查危险品,共筑安全防线

 

 

后续来了:这起事件引发了共同海损,船东们决定宣布共同海损(GA),并任命指定 Richards Hogg Lindley 收取货物相关方所应提供的担保。

 

通过宣布共同海损,可以明确各方责任,并确保损失得到合理分摊。也意味着在“YM Mobility”上的所有货主们也要一起承担责任,须提供共同海损担保之后才能够拿到货物。

 

共同海损有四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只凭主管臆测可能会有危险发生而采取某些措施,或可以预测的常见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都不能列为共同海损;

 

2.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船,货双方共同的,例如,船在航行中搁浅,涉及船主和货主的共同利益;

 

3.所支付的费用必须是额外的,即支付的费用是船舶运营所应支付的费用以外的费用,是为了解除危险的造成;

 

4.所采取的救助措施必须是有意识的,合理的,牺牲具有特殊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无论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结束后发生的船舶或者货物因迟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船期损失和行市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均不得列入共同海损。

来源:百度百科

其中也主要提到了:请将此通知视为紧急事件,以避免不必要的延误:货物将无法提领直到提交担保为止。

 

目前“YM MOBILITY ”轮仍靠泊宁波港。

 

 

此次宁波港爆炸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危险品运输安全不容忽视。再次提醒大家切勿瞒报危险品!!!

 


END

 

 

来源|阳明海运官方、网络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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