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背书,保险背书知识
据粗略统计,我们每走一票海运货物,大约需要十多种单证资料。而其中有些单证往往需要通过背书才能有效流通。
背书的定义
背书是指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背书的作用
1.是票据单证权利转让的重要方式;
2.是票据单证成为流通的一个标志。
须背书的单证
1.汇票
2.保险单
3.海运提单
背书分类
背书时写明受票人姓名或受票单位名称的,称记名背书;未写明受票人姓名或受票单位名称的,称不记名背书。
经过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人负有担保票据签发者到期付款的责任,如果出票人到期不付款,则背书人必须承担偿付责任。经过背书,票据的所有权由背书人转给被背书人。
一张票据可以多次背书、多次转让。
怎样背书
在票据单证背面签章。不得在正面,否则无效。
1.不记名背书: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日期
2.记名背书:除上述外,写上被背书人的名称
加盖什么章
可盖:
1.中英文法人章(公司章,圆形)
2.合同业务章(圆形或椭圆形)
3.财务专用章 (长条形)
不可盖:报关专用章(椭圆形)
注意
单证盖章印泥偏向于蓝色。特别是对于合资企业和中东国家贸易。
提单背书详解
提单的背书一般用于指示提单,是指提单上没有写明具体的收货人,而是写上TO ORDER,即凭指示。也叫To Order提单。
这时该提单经过发货人的背书后,可以转让给任何人——比如装运后货到目的港,原收货人没有付款,这时发货人可以将货物转让其他人。来提货的人,即提单持有人同样需要在提单上背书——盖上自己公司的印章就可以提货,这时提货人的背书是要在船公司留下提货人的信息,以便日后备查,也就是可以知道是谁提走了货物。
还有一种是To order of XXX。这种情况由指定XXX背书给客户。
在进口业务中,记名提单应由与提单收货人一致的公章真迹背书方可提货,指示提单应由提单持有人的公章真迹背书方可提货。
保险单据与海运提单背书的区别和联系
在CIF价格条件成交下,提单的背书关系到货物所有权的归属,而保险单据的背书关系到在被保险货物出险后对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的索赔权和合理的补偿权。这是提单的背书和保险单据的背书的不同作用。因此有了货物所有权不等于有了对保险公司或其代理人的索赔权和合理的补偿权。所以,出险后在掌握了提单同时又掌握了保险单据的情况下,才能真正的掌握货物所有权。
一般来说保险单据的背书应该与提单的背书保持一致,即通过背书,前者的转让范围应等于或者大于后者的转让范围。如果提单做成记名背书,保险单可以做成同样内容的记名背书,但是也可以做成空白背书。同样提单如果做成空白背书,保险单据也该做成空白背书。